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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文章作者:李宇宣  浏览次数:

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发〔2023〕153 号)文件精神,兹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及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1.9月5日前,有因突发情况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困难生申请”入口提交个人申请;已经在困难生库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若有明显变化,班级应适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认定精准。各班将本班的调整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liyuxuan@njau.edu.cn,命名为“班级+调整情况汇总表”。

2.学院对新提交认定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对已经在困难生库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复核。认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后,于9月13日下午17:00前通过系统完成院级审核,并将调整情况汇总表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重点做好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的认定工作,对相关学生予以重点关注,主动摸排、提前掌握学生有关情况,确保相关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三、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应依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发〔2023〕153

号)文件精神执行。

2.本次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学院开展本项工作应严格把关,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 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情况汇总表

附件2:关于印发《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